遵守特定的通航规定
舟山西堠门大桥的通航规定如下:
- 船舶通行限制 :
- 西堠门大桥及其对应的桥区航道允许30000载重吨及以下船舶双向通行。
- 航行安全要求 :
-
通过大桥的船舶应当保持足够的富裕高度,根据本船的吨位和当时水面以上的最大高度,按照桥区航道及通航孔的通航技术标准,选择适合本船安全通过的桥区航道及通航孔,并尽可能选择缓流时段通过大桥。
-
禁止超大桥通航尺度的船舶通过大桥。
- 通信与报告 :
-
船舶在单向通航的通航孔及其对应的桥区航道内航行时,应当尽可能在通航孔和航道中间行驶;在双向通航的通航孔及其对应的桥区航道内航行时,应当尽可能靠近其右舷的航道一侧行驶,并与大桥桥墩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
船舶在桥区航道及其通航孔内航行时,禁止追越、调头、横越等行为。长度超过100米的拖带船组从金塘大桥东通航孔、西通航孔通过;长度超过300米的拖带船组从金塘大桥主通航孔通过。
- 事故处理 :
- 船舶在大桥水域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或险情时,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组织自救互救,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轻可能对大桥造成的危害,并立即向辖区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 通信值守 :
- 在金塘大桥水域的船舶应使用VHF06频道进行通信;在西堠门大桥水域的船舶应使用VHF11频道进行通信。
- 引航申请 :
- 执行公务或救助任务的船舶可不受天气条件限制,但其他船舶在必要时应当申请引航。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舟山西堠门大桥及其周边水域的通航安全,防止因船舶操作不当而对大桥结构造成损害,并保障过往船舶和设施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