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3月1日起实施的四川禁渔期管理办法,结合最新政策要求,整理如下:
一、禁渔期时间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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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 :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共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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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范围 :全省所有天然水域(含河流、湖泊、水库等)。
二、禁渔期禁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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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捕捞作业 :天然水域禁止任何形式的捕捞活动,包括传统捕捞、游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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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非法活动 :禁止扎巢取卵、非法挖砂采石、销售或收购禁渔期捕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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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交易禁渔产品 :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不得交易获利。
三、允许的垂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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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场所 :可前往人工水体(如养殖场、垂钓基地)、休闲农庄等允许垂钓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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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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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休闲娱乐目的,禁止以交易获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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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具、钓法需符合规定,避免对水生生态造成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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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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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违反禁渔规定者,将面临罚款、没收渔获物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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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 :非法捕捞、交易禁渔产品等行为,可能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刑事法律。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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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查询 :建议通过当地渔业部门或官方平台查询具体禁渔区域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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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方案 :参与人工垂钓场或生态保护项目,支持渔业可持续发展。
请广大垂钓爱好者遵守禁渔规定,共同保护水生生态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