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省,长江的禁止钓鱼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禁渔区和禁渔期 :
- 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不得从事捕捞活动,也不得进行垂钓。
- 禁止的垂钓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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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令 2021年第5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在长江流域以水生生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和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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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一人多杆、多线多钩、钓获物买卖等违规垂钓行为。
- 允许的垂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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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捕(渔)区外的天然水域,可以进行垂钓活动,但必须遵守《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农业农村部长江办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地方政府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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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区除皖河干流、菜子湖(含长河)、石塘湖和破罡湖以外的非人工利用天然水域,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的休闲垂钓方式,但需服从当地政府管理。
- 违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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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禁渔区、禁渔期内垂钓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并可处以二百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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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进行增殖放流、垂钓或者在禁渔期携带禁用渔具进入禁渔区的,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其他违法行为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或行政法规予以处罚。
安徽省对长江的禁止钓鱼规定较为严格,涵盖了禁渔区、禁渔期、禁止的垂钓行为及允许的垂钓方式,并明确了违规处罚措施。建议垂钓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