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和糖尿病
城乡居民医保中的“两病”指的是 高血压和糖尿病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果经诊断确诊为高血压或糖尿病,并且需要门诊用药治疗,包括高血压患者门诊使用降压药治疗和糖尿病患者门诊使用降糖药治疗,就可以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申请“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的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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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理“两病”居民 需要在每月25日前,携带2张一寸彩照和2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如巩义市新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科诊室)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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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确诊患者 可以通过规范化管理人员或未纳入规范化管理人员两种方式办理。规范化管理人员需要携带医保缴费凭证,到指定的基层医疗机构领取并填写《汉台区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备案表》,由机构在医保系统录入备案信息,区医保经办中心审核后即可享受“两病”医疗待遇。未纳入规范化管理人员的流程类似,只是不需要填写备案表。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医保不能办理“两病”。对于未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为高血压或糖尿病,虽未发生靶器官损害,确需采取长期药物治疗的患者也可以申请办理“两病”待遇。
总的来说,城乡居民医保中的“两病”政策旨在减轻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通过门诊用药保障待遇,使患者能够获得更经济、更便捷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