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法定节假日 不包含 周末(周六、日)。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法定节假日的界定
我国法定节假日主要分为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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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元旦(1月1日)、春节(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清明节(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5月1日)、端午节(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10月1日至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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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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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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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青年放假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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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少年儿童放假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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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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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
由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规定放假,如傣族泼水节等。
二、周末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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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休日 :周六、日属于全体公民的休息日,用人单位若安排加班,需补休或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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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若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春节、国庆节)恰逢周末,则需在工作日补休,不额外放假。
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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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明确将周六、日列为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不包含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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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未安排补休的加班需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
四、加班工资计算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日工资×300% (日工资=月工资÷21.75)。
法定节假日与周末有明确区分,用人单位需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相应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