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宜宾市医保政策主要调整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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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政府财政补助670元/人/年。
- 特殊人群(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可享受政府补贴,具体比例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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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与待遇享受期
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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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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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不设起付线,每人每年最高报销150元,仅限本人使用,不可结转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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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 :分3类,48种疾病,年限额1000-3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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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起付线为14000元,分段报销比例60%-82%。
二、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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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工资的8%,单位缴费比例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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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政策
- 自2022年11月实施后,门诊统筹待遇未调整,个人账户按缴费基数的2%计入,退休后按养老金的2.8%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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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医保清算
职工医保参保人需在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清算,需提供身份证、参保登记表及退休审批手续。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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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市外就医均按5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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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用于支付门诊自付费用及近亲属门诊费用,不可用于公共卫生等非医保范围支出。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报销范围、比例及缴费标准,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医保部门通知,确保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