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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和宜宾的行政关系经历了多次调整,具体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历史上的行政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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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
明朝时,泸州(江阳)与宜宾同属“下川南道”,但两者分属不同行政单位,互不隶属。 清代初期,两城曾短暂合并为“下川南道”,后因行政调整分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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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
1935年国民政府推行行政督察区制,泸州与宜宾分属第六、第七行政督察区,正式“分家”。 1949年解放后,原属泸州的江安县划入宜宾辖区,成为两城分界的重要标志。
二、1960年行政区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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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并入宜宾专区
1960年国务院批准撤销泸州专区,其辖区并入宜宾专区,泸州成为宜宾下辖的县级市。 此时宜宾专区治所设在宜宾,泸州与宜宾保持行政隶属关系直至1983年分治。
三、1983年分治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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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升格为省辖市
1983年3月,国务院批准泸州市改为省辖市,原属宜宾专区的泸县、纳溪、合江等县划归泸州,两城彻底分治。 现泸州市辖区包括江阳区、纳溪区等七区四县,总面积1.2万平方公里。
总结
泸州从未属于宜宾,但历史上存在过以下特殊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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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1952年 :川南行署时期,泸州为治所,宜宾属其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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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1983年 :泸州并入宜宾专区,成为其下辖县级市。
1983年分治后,两城恢复独立发展,现均为四川省省辖市,行政级别和管辖范围均保持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