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机构改革的相关文件和权威信息,县物价局改革后的归属及职能调整如下:
一、机构改革后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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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划转情况
根据郎溪县人民政府2019年机构改革文件,原县物价局整体划入新组建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不再保留县物价局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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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拆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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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 :划入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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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督检查职能 :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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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职能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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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革后的机构定位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为新组建的部门,承担原物价局的价格管理核心职能,并加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是县级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
三、相关法律依据
- 《价格法》规定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原国家物价局)统一负责全国价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
总结
县物价局改革后,其核心职能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而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价格监督检查职能则分别转移至县医疗保障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这一调整体现了我国价格管理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