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兵团政策,新疆可克达拉市生育津贴的领取对象及条件如下:
一、可领取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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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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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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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时处于生育保险参保有效状态。
可申领生育津贴,计发天数按国家及兵团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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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代缴人员
同样适用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年限和参保状态要求,可享受生育津贴和医疗待遇。
二、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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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需在兵团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等四部门联合通知的范围内参保,且缴费基数与职工医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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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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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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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时缴费不足12个月,需补缴满12个月后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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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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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计发天数依据国家及兵团规定(通常为98天或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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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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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保: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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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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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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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人员 :若已参加居民医保且缴费,生育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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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等待期 :职工医保待遇等待期后分娩可申领津贴,但需满足缴费时长要求。
建议符合条件的群体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保参保状态及缴费记录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