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新疆可克达拉市现行政策,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基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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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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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每增加1个婴儿,延长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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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再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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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 :晚育(24周岁以上)增加产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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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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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流产: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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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个月流产: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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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环: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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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环: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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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精管结扎: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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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育后复通: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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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具体计算公式为: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text{30}} \times \text{实际产假天数} $$
(注:月平均工资按职工本人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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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分段计算 :津贴按自然月计算,不足15天的按15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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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本人工资,按职工本人工资发放;若高于职工本人工资,超出部分不予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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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假期合并计算 :产假与其他假期(如婚假、探亲假等)可合并计算,但总假期不得超过法定上限。
四、政策依据
以上政策依据可克达拉市公共卫生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适用于2025年全年的生育津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