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及按政策实行医共(联)体管理的基层医疗机构:8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
-
其他医药机构:50%。
- 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种 :
- 报销比例为65%。
- 住院 :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300元,报销比例为9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报销比例为85%。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报销比例为80%。
- 大病保险 :
- 个人100元/年;灵活就业人员100元/年。
- 其他特定情况 :
- 贫困人员起付线降低50%。
这些报销比例和规则适用于嘉兴市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具体报销情况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