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克拉玛依市生育保险政策,结合当前时间2025年4月10日,生产津贴的适用人群如下:
一、生育津贴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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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参加生育保险,且生育时单位已正常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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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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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生育 :妊娠3个月(含)至7个月流产、引产的,可享受1.5个月生育津贴;
- 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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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顺产、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分别享受2400元、4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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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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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生育津贴按自然月计算,需在生育后60日内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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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待遇的关系 :
若女职工同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可叠加享受失业保险金与生育津贴,但两者不可同时申领。
三、政策依据与咨询建议
以上政策为2019年官方文件整理,生育津贴标准可能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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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咨询 :联系单位人事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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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渠道 :访问克拉玛依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官方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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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查询 :拨打当地社保热线12333咨询。
(注:由于搜索结果未提及2025年最新调整,建议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