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宁夏石嘴山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及标准如下:
一、发放方式
生育津贴 不按月发放 ,而是 一次性发放 。具体流程为:
-
经办机构根据单位缴费工资总额计算生育津贴总额;
-
将生育津贴一次性支付给单位;
-
由单位在次月发放给职工本人。
二、计发基数与标准
-
计发基数 :以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标准;
-
标准金额 :
-
顺产分娩或妊娠7个月以上:3个月生育津贴;
-
难产或剖宫产:增加半个月;
-
多胞胎: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
-
3-7个月流产/引产:1.5个月;
-
3个月以内流产:1个月;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
三、与其他待遇的关系
-
与产假工资的区别 :生育津贴不替代正常工资,仅作为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可能高于或低于职工本人工资;
-
与营养补贴的并行性 :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同时享受300元生育营养补贴和700元围产保健补贴。
四、注意事项
-
若职工本人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用人单位需全额发放生育津贴,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均不计入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2025年宁夏石嘴山生育津贴采取一次性发放方式,具体金额根据缴费工资和生育情况计算,与按月发放的产假工资有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