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种病种,5种办理方式
烟台市门诊慢性病(慢特病)申请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
病种范围
包括糖尿病、高血压、恶性肿瘤等7种病种,具体以烟台市医保局最新目录为准。
-
糖尿病特殊要求
若合并急/慢性并发症(如心血管疾病、肾脏疾病等),可直接在确诊医院办理。
二、办理流程
(一)即时办结病种(5种)
-
提交材料
-
住院患者:出院10天后持《门诊大病/慢病申请认定表》、身份证、半年内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等。
-
门诊患者:门诊医师填写的申请表、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单、身份证。
-
-
审核与待遇
医保处审核通过后,当场发放门诊慢特病专用病历,患者可按规定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二)非即时办结病种(2种)
-
提交材料
-
住院患者:出院后10天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申请表、身份证。
-
门诊患者: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检查报告单、申请表、身份证。
-
-
审核与通知
材料提交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由专家审核后通过电话或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核通过后,患者需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所需材料
-
必备文件 :《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申请表》(异地确诊需填写承诺书)。
-
住院患者补充材料 :近一年内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就诊记录、近期检查检验报告单。
-
其他要求 :材料需包含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医保医师或科室主任签字确认。
四、办理渠道
-
医院办理 :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现场办理(即时办结病种)。
-
网上办理 :通过“烟台市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适用于异地确诊的7类疾病)。
-
邮寄办理 :异地居住患者可将材料寄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
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无法现场办理的患者可委托他人代办。
五、注意事项
-
申办材料需在有效期内,超过一年的需补充近期病历。
-
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后1年内不得变更。
-
报销范围仅限与认定疾病相关的合规医疗费用,需严格按药品说明书用药。
以上流程及材料以烟台市医保局最新政策为准,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