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
根据南京市职工医保政策,参保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
缴费时间要求
需在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且缴费到账后,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若缴费延迟超过3个月,需补缴后重新计算待遇享受期。
-
待遇享受期
缴费到账次月开始计算3个月的待遇享受期,期间可正常使用医保报销门诊、住院等费用。
-
断缴处理
-
中断不超过3个月 :可补缴后不设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恢复待遇,中断期间的费用可追溯报销;
-
中断超过3个月 :需按转入地规定办理补缴手续,待遇享受等待期缩短至不超过6个月。
-
-
其他注意事项
-
基本医保与门诊慢性病待遇需分别满足起付标准,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
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职工医保满12个月可视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1年。
-
建议办理参保后及时关注缴费到账情况,避免因断缴影响医疗费用报销。可通过“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或“我的南京”APP查询缴费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