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社保转移接续政策,顺德社保可以转移到中山,但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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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要求 :需在中山重新就业并参加社保后,由新单位向中山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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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需满足“3个连续缴费年度”的条件,且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
二、转移材料
需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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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 :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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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证明 :离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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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凭证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三、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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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申请 :新单位向中山社保机构提交转移申请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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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接收 :中山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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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接续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出手续,中山社保机构完成接收。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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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转移 :仅支持养老保险转移,医疗保险需在参保地继续缴费并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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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转移限制 :若在中山未缴满15年且未退休,未来可选择将中山社保转移回原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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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处理 :需在解除劳动关系满2年后,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转移。
五、办理时效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出手续。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社保局官网或热线(如12333)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