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和珠海的社保缴费基数 不一样 ,具体差异如下:
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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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中山、珠海均属于广东省第二类地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 26421元 (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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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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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 4767元/月 (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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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 4546元/月 (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注:下限标准根据城市经济水平和职工平均工资确定,两类地区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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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社保项目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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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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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缴费基数下限为 4546元 (2023年7月1日起执行),上限为 31533元 (2023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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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下限为 4767元 ,上限未明确提及但参考珠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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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 全省统一标准:上限为 26421元 ,下限为 5284元 。
三、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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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依据 :社保基数根据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确定,并分为三类地区,不同地区标准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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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企业缴费金额、职工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基数等均与缴费基数挂钩,因此不同城市职工实际待遇可能不同。
总结
中山和珠海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上存在差异,上限则保持一致。灵活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缴费基数也需参考当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