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石家庄职工医保起付线标准如下:
一、起付线标准
-
不同医疗机构类别
-
市域内县(市)定点医疗机构 :一级及以下100元,二级200元
-
市属三级医疗机构 :600元(仅限石家庄市区)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医疗机构 :1500元
-
退休职工 :起付线在在职职工基础上降低100元(最低不低于100元)
-
-
中医医院专项政策
-
在职职工:每次起付线比同级综合医院降低100元(最低100元),报销比例提高3%(最高99%)
-
退休职工:同在职职工标准
-
二、其他说明
-
报销比例 :与起付线标准同步调整,例如县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8%,市属三级82%等
-
区域差异 :石家庄不同区域(如新华区、桥西区等)可能存在细微差别,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局最新通知及政策调整内容,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咨询医保部门以确认具体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