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慢特病门诊报销限额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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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年封顶限额 :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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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病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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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属于门诊慢性病范畴,患者可申请门诊慢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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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政策不同,有的地方一年报销一次,有的地方当日就诊结束后就可报销,起付线一般是600元,超出部分可报销。
- 特殊门诊报销 :
- 诊治癌症等特殊疾病的门诊为特殊门诊,患者及其家属可到医院医保窗口咨询办理门特的相关材料,再去当地医保中心申请,通过后可凭借特殊门诊医疗卡享受特殊门诊报销。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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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70%,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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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年度费用报销限额标准:成年居民若按低档标准缴费,限额为6万元;未成年居民及成年居民若按高档标准缴费,限额为8万元。
- 分段报销 :
- 医疗费用在0 - 4万元以下时,可报销85%;在4 - 8万元以下,报销比例提升至90%;当费用达到8万元以上时,报销比例则高达95%。
- 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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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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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慢性病统筹支付费用计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癌症慢特病门诊报销限额规定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院。建议患者及时了解当地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