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义与病因
放射性心脏损害是由电离辐射(如X射线、γ射线)直接损伤心肌细胞或间接引发炎症反应引起的。常见病因包括:
- 恶性肿瘤放疗:如乳腺癌、肺癌、食管癌等胸部肿瘤的放射治疗。
- 核事故或误用放射线:如原子弹爆炸、核反应堆泄漏或放射性物质误服。
- 医疗操作暴露:长期接受X线引导的介入治疗且防护不当。
2. 临床表现
症状可能在照射后数小时至数十年出现,主要包括:
- 急性反应(24小时内):胸痛、发热、心悸等,严重时出现心包积液或心肌缺血。
- 慢性损伤(数月或数年后):
- 心包炎:胸痛、呼吸困难,渗出多时可致心脏压塞。
- 心肌纤维化:类似缩窄性心包炎,表现为乏力、水肿。
- 无症状性心功能减退:射血分数下降,但无明显症状。
- 冠心病样症状:心绞痛、心肌梗死,多见于年轻患者。
- 心律失常或瓣膜异常:心电图显示ST-T改变、传导阻滞,听诊可闻杂音。
3. 诊断方法
- 病史与检查:需明确放射线接触史,结合心电图(ST-T改变、传导异常)、超声心动图(心影增大、心包积液)及心肌酶检测。
- 影像学:X线胸片可见心影增大,心脏MRI可评估心肌纤维化程度。
4. 治疗与预防
- 治疗:
- 脱离辐射源:立即停止放射治疗或接触放射线。
- 药物治疗:使用心肌保护剂(如卡托普利)、利尿剂缓解症状,严重时需激素或心包穿刺。
- 对症处理:如抗心律失常药物、抗凝治疗冠心病。
- 预防:
- 控制辐射剂量:放疗时优化方案,限制心脏暴露范围。
- 高危人群监测:长期随访心电图、超声心动图,尤其接受胸部放疗者。
5. 并发症
可能引发放射性肺炎、缩窄性心包炎、心力衰竭等,需积极干预。
若出现相关症状,建议及时就医评估心脏功能,早期干预可改善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