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心脏损害不治疗会引发多种严重后果,具体如下:
- 心包病变
- 心脏压塞:放射性心包炎若不治疗,大量心包积液会导致心脏压塞,限制心脏舒张,减少心输出量,引发急性循环衰竭,出现低血压、休克甚至猝死。
- 缩窄性心包炎:心包会出现增厚、粘连、钙化,限制心脏正常活动,导致心力衰竭,表现为呼吸困难、乏力、水肿等,严重影响生活质量和预期寿命。
- 心肌病变
- 心功能减退:心肌纤维化或全心炎致使心脏收缩舒张受限,多影响右心。部分患者会出现无症状性心功能减退,射血分数逐渐下降,还可能有选择性右心功能障碍,右室压力升高,随着病情进展可发展为有症状的心衰,出现呼吸困难、乏力、水肿等表现。
- 心绞痛与心肌梗死:放射治疗促使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及严重狭窄,患者常无冠心病好发因素,放疗后出现心肌缺血表现,随年龄增长,缺血程度会显著加重或发展加速,严重时可发生心肌梗死。
- 心律失常:放疗导致传导通路纤维化,引发各种心律失常,如房室传导阻滞、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房颤、室性心动过速等。轻度心律失常可能无症状,较严重的会出现心悸、胸闷、低血压、晕厥等症状,病情危重者可出现晕厥甚至猝死。
- 瓣膜病变:放射治疗可引起瓣膜增厚,虽出现瓣膜功能异常者少见,但一旦发生,可导致心脏血流动力学改变,加重心脏负担,引起心力衰竭等并发症。
放射性心脏损害还可能合并放射性肺炎,进一步影响呼吸功能,严重时可危及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