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2024年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天数如下:
-
基础产假天数
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
-
地方奖励假
赣州市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将产假延长至 188天 ,新增的80天为地方奖励假(原60天已随政策调整)。
-
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以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实际产假天数计发。若津贴低于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注意事项 :
-
奖励假不属于必须享受的生育津贴范围,需根据当地最新政策确认;
-
具体津贴金额需结合职工缴费基数计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赣州市政府公开文件及权威平台发布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