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养老保险发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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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标准执行。江西省建立了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全省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是每人每月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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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例如,以每年缴费500元,缴纳15年为例,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下发标准为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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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奖励:为了鼓励参保人长期缴费,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政府会在规定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每超过1年,每月增发2%的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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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江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统一设为12档,最低年缴费100元,最高2000元。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发放标准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因此建议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