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9.5%,个人2%
南京市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年份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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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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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9.5%(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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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2%+5元大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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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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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费工资上限:16200元(普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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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费工资下限:2628元(普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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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调整后:2497元(溧水、高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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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社保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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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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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16%(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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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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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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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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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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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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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0.9%(按行业分类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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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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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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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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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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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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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单位缴费基数按职工平均工资确定,低于当地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最低基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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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2024年9月起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210元(含10元大病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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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数据参考 :2018年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5%,2021年调整为2%+5元大病医疗保险
以上信息综合了南京市社保政策文件及政府公开数据,如需具体金额计算或政策咨询,建议联系南京市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