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各地社保政策调整情况,单位医保缴费基数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地区统一调整的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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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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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24年7月起,职工医保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5,2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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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4年7月,职工医保上限为22,1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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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1月起,上限为24,0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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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4年7月,上限为35,2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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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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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24年7月起,下限为6,8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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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4年7月,下限为4,4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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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1月起,下限为4,4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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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4年7月,下限为7,0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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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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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4年7月,上限为22,164元,下限为4,4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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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7月,上限为20,268元,下限为4,05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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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2024年全年,下限为4,879元,上限为24,3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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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职工工资比例调整的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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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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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按地区规定的60%-300%比例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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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工资低于下限标准,则按下限执行;若高于上限标准,则按上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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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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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2024年7月,机关事业单位上限为35,283元,下限为7,0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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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2024年7月,单位缴费比例9.8%,个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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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 :2024年7月,二档医保下限为32,376元,个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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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群体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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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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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退休人员按2023年实发退休养老金月平均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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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退休人员以当前退休养老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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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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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账结合方式:按2023年全口径省平的80%(如6,015元/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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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建统筹方式:按100%(如7,518元/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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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时间与执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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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通常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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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范围 :各地政策存在差异,需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各地官方发布的政策文件,具体执行时需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