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药报销比例根据就诊级别和医疗机构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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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报销比例60%,处方药费限额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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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检查/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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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
报销比例30%,检查/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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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检查/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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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检查/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中药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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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内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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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报销比例7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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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最低55%,较高比例可达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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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中药饮片:按甲类药品报销,90%可医保支付,少数贵重中药(如人参、海马等)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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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特色病种与倾斜政策
- 南京市试点对中医类医院实行医保结算倾斜,降低个人自付比例(如正常报销70%的中医治疗可提高至8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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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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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年限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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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治疗 :如小针刀治疗、推拿等中医诊疗项目,可合理确定个人自付比例。
以上政策综合了南京市最新医保文件及政府公开信息,具体以南京市社保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