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镇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年龄、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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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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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5%;二级医院300元起付线,报销60%;三级医院500元起付线,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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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预计个人缴费比例6%-7%,单位缴费比例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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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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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普通门诊60%(在职职工)/65%(退休职工),门诊手术病种(如透析)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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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规定病种 :如糖尿病、高血压等,在职职工75%(退休职工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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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报销比例
- 因急危重症在120急救车或医疗机构门(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70%比例报销。
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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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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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2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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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费分段报销:例如10000元内94%报销,10001-25000元90%报销,25001-35000元8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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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5%。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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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诊疗项目 :乙类药品、诊疗项目需先行自付20%-30%后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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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限额 :部分病种(如大病)设有1.1万元补偿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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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规定 :转院需经批准,先自付10%费用后再按本地标准报销。
以上比例综合了不同医疗机构等级及医保类型,具体以沈阳市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