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出院后,医疗费用报销是首要事项,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可报销的医疗费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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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及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
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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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费用
若在统筹地区外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开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同意,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直接结算。
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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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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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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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住院发票、费用明细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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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报告(如需申请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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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当地社会保险局或医保机构,通过审核后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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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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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结算 :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基金支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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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结算 :未办理现场结算的医疗费用需自费,后续通过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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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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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用人单位需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逾期可自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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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确保费用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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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
工伤职工仅需支付自费部分,基金支付部分由医院与社保机构直接结算,实现“出院即报销”。
四、其他补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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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工资 :暂停工作期间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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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补助金 :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与医疗费用同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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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
建议工伤职工出院后及时与单位沟通赔偿事宜,并保留好所有医疗证明材料,以便顺利申请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