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工伤的时间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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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报告时间: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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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报工伤时间: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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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决定时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60日内 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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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的申请时限延长:遇有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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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材料提交时间: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 一个工作日内,应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材料。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处理工伤认定相关事务时,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