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育假期规定如下,综合国家政策及地方细则整理如下:
一、基础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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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国家规定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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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如剖腹产):在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产假,总时长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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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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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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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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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奖励假与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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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假 :广东省规定80天,与产假合并计算,总时长178天(顺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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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 :男方享受15天,可一次性或分次休,期间工资、奖金等正常发放。
三、多胞胎与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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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例如双胞胎总产假193天(17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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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形 :如生育保险缴纳情况不同,未参保由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支付。
四、育儿假
夫妻双方每年各享10天育儿假,用于陪伴3周岁以下婴幼儿成长,不包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五、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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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13000元/月÷30×178天≈771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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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同理增加30天计算。
六、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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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为法定3天,部分企业可延长至30天,需单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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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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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申请材料需咨询单位人事部门。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最新规定,建议生育前与单位确认具体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