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5年云南西双版纳生产津贴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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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女职工:在生育、中止妊娠当月,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的,其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的,其生育医疗及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生育、中止妊娠当月已缴费月数÷12后所得的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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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男职工:在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时,也应满足上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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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职工参保生育险:并且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生育时连续参保2个月以上,孩子出生7个月以后的当年(指顺延年),女职工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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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照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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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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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手续:出院诊断书原件(盖医院公章和医生名章)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财务章。由单位经办人员携带身份证到医保局工伤生育照护保险处窗口办理,生育津贴发放到单位。
请注意,这些信息是基于2020年的报道,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您联系当地的社保局获取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