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内
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出院死亡记录的完成时间如下:
- 完成时间
出院死亡记录需在患者死亡后 24小时内 完成。
- 记录内容
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等)、死亡时间、主诉、入院情况、诊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及医师签名等。
- 特殊情况处理
- 若患者入院后死亡,需在4小时内完成死亡记录。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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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抢救医师审核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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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死亡原因需进一步确认,需在死亡后36小时内完成死亡讨论记录。
以上要求旨在确保病历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便于后续医疗质量评估和医疗纠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