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四川生育保险新政策,南充市确实将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并调整了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及标准。具体如下:
一、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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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2025年1月1日起,南充市灵活就业人员需以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基数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与当地企业职工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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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期间人员
同样从2025年1月1日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可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
二、生育津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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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当月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产假天数(假期天数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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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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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满7个月流产 :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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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 :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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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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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异地分娩时,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部分按定额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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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可获300元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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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影响 :此次调整旨在降低生育门槛、扩大保障覆盖,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2025年四川南充生产津贴政策已正式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金领取者均可享受生育津贴及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