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肥料的包装标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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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必须标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已经规定使用的肥料名称,且不能含有“高效”、“肥王”、“全元素”等具有夸大性质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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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分含量 :应标明氮(N)、磷(P2O5)、钾(K2O)三种主要养分的百分含量,且总养分标明值应不低于配合式中单养分标明值之和。不应将其他元素或化合物计入总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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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许可证号 :有生产许可证的需要标志“生产许可标志”(QS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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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 :应标明执行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编号,如GB15063-202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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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者或经销商信息 :应标明生产者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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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或批号 :应标明生产日期或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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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标识 :如有加入中量元素或微量元素,应分别标明各单养分含量及各自相应的总含量,且不得将中量元素或微量元素含量与主要养分相加。微量元素含量低于0.02%或中量元素含量低于2%的不得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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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印刷 :印刷所标注的内容应清楚并持久地印刷在统一的并形成反差的基底上,使用的颜色应醒目、突出、易使用户特别注意并能迅速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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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标注 :产品外包装禁止标注符合“GB15063-2001”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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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说明或警示语 :应标明安全说明或警示语。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准确地了解肥料的成分和性能,从而做出正确的购买和使用决策。建议生产者和销售者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保证肥料产品的合法性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