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四川遂宁生育津贴政策,结合最新调整和官方文件,主要政策内容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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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天数与生育情况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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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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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难产):17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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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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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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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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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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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各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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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精管/输卵管结扎/复通:分别为7天、21天、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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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护理假: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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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65×津贴天数
二、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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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 属于参保单位职工,且单位连续12个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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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情形
- 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流产、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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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财政供养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由职工医保支付医疗费用
三、待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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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性质
生育津贴视为产假工资,但可能低于职工本人工资时,由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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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报销
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均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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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按政策最高支付天数支付”,进一步规范津贴计算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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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参照“两类人员”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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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妊娠时间 :以职工本人户籍或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最新调整,确保职工生育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