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海南临高县生育津贴申领要求,所需材料如下:
一、必备材料
-
身份证件
-
母亲及父亲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若为退休女职工,需提供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
-
结婚证
-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生育相关文件
-
准生证或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原件及复印件。
-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若为独生子女,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
-
社保及生育证明
-
社保卡或社保缴费证明。
-
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及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公章)。
-
-
单位证明
- 包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的书面证明。
二、其他注意事项
-
材料审核
- 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一致,部分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需提供原件审核。
-
申领流程
-
线上申领:通过海南医保服务平台提交材料。
-
线下申领:填写《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核定表》(可现场领取或下载),提交至医保经办机构。
-
-
申领时间
- 通常在生育后3个月(难产4个月)或计划生育手术1个月后开始申领。
三、法律依据
生育津贴申领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七条规定,需满足参保缴费状态、生育或手术符合国家规定等条件。
以上材料需在申领期限内提交,具体以当地医保部门最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