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海南澄迈县生育津贴申领政策,生育津贴的申领主体和条件如下:
一、申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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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申领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负责申领,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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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参保情况 :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3个月(难产4个月)后,由参保单位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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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终止情形 :用人单位因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解散等原因终止时,职工本人可在产假或手术休假结束后2年内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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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领
若用人单位无法申领(如单位终止、职工流动等),职工本人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二、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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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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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顺产/剖腹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如人流、引产、结扎等)后,符合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手术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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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无工作,生育医疗费用可由男方名义报销,但职工本人无法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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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
仅限实施输精管结扎手术者可申领生育津贴。
三、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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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领 :单位人事人员登录海南医保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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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领 :填写《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申请表》(单位盖章),到医保经办机构柜台办理。
四、申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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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需在生育或手术次日起1年内办理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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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情形 :用人单位终止后,职工需在2年内申领。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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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 :按职工本人工资(除生育当月开始缴费外)计发,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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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操作可能因县区政策微调,建议提前咨询澄迈县医保部门。
如需进一步确认,可拨打澄迈县医疗保障热线或访问官网查询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