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海南万宁市的生育津贴申领政策,生育津贴的申领主体和条件如下:
一、申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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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申领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负责申领,需在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1年内,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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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领
在用人单位无法申领的情况下,职工本人可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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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终止(如破产、吊销执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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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关闭或进入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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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撤销、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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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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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停止缴纳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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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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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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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需参加生育保险并缴费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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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病历证明、单位申请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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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 工作调动时,可向调动前或调动后单位任一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
三、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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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申请表》(需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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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证明、生育证明等材料。
四、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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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领
通过海南医保服务平台或当地政务平台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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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领
前往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柜台提交材料。
五、发放时间
医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通常在30个工作日内将生育津贴拨付至单位账户,由单位发放。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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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产假同步发放,难产等特殊情形可延长至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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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超过30天未申领,可能影响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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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建议办理前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或当地社保部门确认最新政策,以确保材料准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