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必须
生育津贴的申领时间并非必须严格限制在产后满三个月内,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 申领时间范围
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内申请,超过3个月则无法申领,最长可延长至8个月。
- 与产假的关系
生育津贴与产假并行,需在休完产假并复工后由用人单位申报。用人单位需根据实际产假天数核算津贴金额,且生育津贴与工资不可同时领取。
- 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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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超过8个月未申领,后续将无法再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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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确认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无需个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