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医疗保险政策,医保停保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单位报停(适用于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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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需提交《福州市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增减变更申报表》(一式两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如开除除名决定、辞职批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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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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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材料提交至医保中心窗口或通过“E点通企业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线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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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现场复核后,医保关系将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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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报停(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或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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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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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闽政通APP或“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切换参保地后点击【暂停参保】功能,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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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可通过“我的办件”实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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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至邻近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申请,当场办理停保手续。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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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办理 :若单位连续3个月未缴费且未申报注销,职工可凭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清欠费用后,自行申请终止医保关系,并可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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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转移 :需先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停保且无欠费,打印《参保凭证》后向外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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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单位需在终止劳动关系后30日内办理减员手续,个人需在终止原医保关系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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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影响 :停保期间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医疗费用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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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处理 :若存在多地参保情况,需先暂停非就业地医保,再转移就业地医保。
建议办理前通过福州医保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