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西北海市生育津贴政策,生育津贴的领取对象及条件如下:
一、主要领取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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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女职工本人
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期间怀孕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本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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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男职工配偶
若配偶无工作单位,可按政策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 不享受生育津贴 。若配偶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则不再重复享受医疗费用待遇。
二、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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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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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需在分娩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或分娩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分娩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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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人员也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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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三、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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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银行账户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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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出院记录、门诊病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等。
四、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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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单位需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提交申请材料至医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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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
若单位未办理,个人可携带材料向医保部门直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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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经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转入指定银行账户。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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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生育津贴需在生育后1个月内申请,逾期可能影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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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微调,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西北海市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及经办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