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东东莞生育津贴政策,目标人群及条件如下: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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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参加生育保险的在职人员,自缴费次月起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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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同样需满足参保缴费条件,可申领生育津贴以替代原失业保险金。
二、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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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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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4日前需符合国家、省计划生育规定,之后以生育日期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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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计划生育当月开始参保缴费,且缴费记录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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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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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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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学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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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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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需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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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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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用于支付生育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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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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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工致残等群体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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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配偶无法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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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符合条件的群体提前咨询单位人事部门,确保材料齐全并及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