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生育政策且缴费满12个月
根据2025年清远市生育津贴申领政策,申领条件需满足以下核心要求: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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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生育政策
需符合国家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违反政策无法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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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缴费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且生育或手术时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二、其他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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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延续性
职工生育前若更换工作单位,需保证新旧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无缝衔接,累计缴费时长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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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手术类型
仅限生育(顺产/难产/多胞胎)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如节育器放置、绝育手术等)。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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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计算 :以职工生育或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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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天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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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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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增加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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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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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根据妊娠月份按1-3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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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领流程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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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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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单位需在职工生育或手术后3个月内办理申领手续。
以上条件综合了政策文件及经办指南,确保申领流程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