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佛山市生育津贴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可申领生育津贴:
一、申领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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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合规
必须符合国家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政策,违规生育的职工无法享受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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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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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时长 :生育前需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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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状态 :分娩当月及上月需正常参保缴费,产假期间不得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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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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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终止经营 :若用人单位因吊销营业执照、注销等原因停止经营且无承继单位,职工本人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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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垫付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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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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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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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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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身份证、结婚证、生育登记证明、婴儿出生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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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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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相关证明 :产假期间单位更替需提供前后单位申报材料,单位注销需提供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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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无对公账户需提供账户转移说明,未享受医疗费用需提供医疗机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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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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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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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垫付津贴:分娩/手术次日起3年内提交材料至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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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提供额外证明材料后统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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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领
- 用人单位停止经营或未垫付:休假结束次日起3年内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注销证明等材料。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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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材料需在生育后规定期限内提交,逾期可能影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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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实际假期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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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发放 :2025年起津贴将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无需再通过单位转交。
以上信息综合了佛山市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确保覆盖主要申领情形。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