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佛山市生育津贴政策调整,申请时间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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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领
用人单位需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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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领
职工本人可在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的次日起3年内申请。
二、核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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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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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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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佛山户籍人员需满足长期居住和就业年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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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合规性
必须符合国家和佛山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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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处理
若分娩当月或上月社保出现断缴,只要在3年内补缴且累计缴费时长达标,仍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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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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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领需提交《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职工身份证、单位印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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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领需提供身份证、生育登记证、医疗费用发票、出生医学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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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计算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计算。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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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渠道 :通过佛山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线上平台办理,简化了以往繁琐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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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政策衔接 :2021年4月1日起实施的过渡期生育津贴,符合条件的职工也可申请。
建议职工关注佛山市医疗保障官方通知,确保材料齐全并及时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