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申请时间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时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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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晚申请时间
生育津贴最晚可在孩子出生后 18个月内 申请,需满足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女职工拥有北京户籍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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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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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领 :用人单位需在每月 4日至25日 (6:00-22:00)登录北京市医疗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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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领 :单位需在生育次月的 20-25日 携带材料到社保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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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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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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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9个月,或生育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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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前缴费不足9个月,需在分娩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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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生育行为需符合国家及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且用人单位已依法参保。
三、审核与发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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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时间
社保部门通常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特殊情况可能延长但不超过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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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职工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账户,由单位代扣代发。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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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在指定时间申领,职工可在次月5-25日补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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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特殊材料(如医学诊断证明、出生证明)需在申领时一并提交。
以上信息综合了北京市最新政策及经办流程,确保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