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15年新农合政策调整,380元档次的报销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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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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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定点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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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可能更高,如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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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
- 经慢性病认定后,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如高血压、糖尿病等)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通常为70%。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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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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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超过5万元(含)时,报销比例提高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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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将起付线提高至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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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等级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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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无起付线,住院费用可报销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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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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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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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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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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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个人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部分地区可能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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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比例可能因经济水平调整,例如广东省曾将住院报销比例提高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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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部分省份将门诊手术、日间手术等纳入报销范围。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地区实践,实际报销比例可能因医院等级、地区政策及患者自费部分有所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