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为0.5%到1%
生育保险的扣除比例通常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具体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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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比例 :用人单位按照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缴费比例为0.5%到1%。市本级暂定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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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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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地区如市本级,暂定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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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地区如某省,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比例为6‰,即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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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地区如某市,规定生育保险费占基数的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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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制 :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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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政策 :目前大部分地区生育保险已合并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具体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生育保险的扣除比例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大致在0.5%到1%之间。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部门或税务机关,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