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报销待遇 :
- 2024年,云南省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0.84%。
- 普通门诊保障待遇 :
- 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在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不低于50%,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不低于2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400元。
- 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病”门诊待遇 :
- 诊断为高血压、糖尿病且未纳入门诊慢性病病种管理的患者,可以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范围内用药支付比例不低于50%,总额不超过5000元,且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约为60%。
- 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病待遇 :
- 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病的报销比例一般为70%,起付线为1200元,具体病种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根据各州市的政策自行制定。
- 大病保险待遇 :
- 大病保险不需要另行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即可自动享受。大病保险和基本医保累计报销一般能达到所在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
云南省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较为全面,覆盖了住院、普通门诊、特定疾病门诊以及大病保险等多个方面,旨在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建议参保居民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