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及各地实践,黑龙江土地确权政策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确权范围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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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确权土地类型
包括宅基地、农用地、建设用地及农村荒地,其中宅基地以户为单位(一户一宅),多出部分不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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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确权土地
产权不明、存在纠纷、擅自开垦、退耕还林等土地不予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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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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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放弃承包权的农户按无田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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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分户按协议分户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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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入赘女婿按现居住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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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调整与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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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改革
明确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立,经营权可流转、抵押及贷款,增强农民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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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户迁出处理
全户迁入设区市的不再确权,部分或整体迁入非设区市的根据意愿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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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遗留问题解决
2017年后,全省启动确权登记,未完成试点村的村组暂不开展。
三、技术规范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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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技术标准
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等技术规范,采用大比例尺地籍调查成果,确保权属、界址、面积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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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与执法
加强对乱占耕地、非农化行为的监管,违法建筑、争议土地等将纳入整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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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
推广建立省、市、县三级土地数据库,实现外业实测与内业录入同步。
四、政策意义与目标
通过确权登记,明晰土地产权归属,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支持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全省计划到2018年基本完成确权任务。
以上政策综合了土地管理法规、地方实践及试点经验,体现了从“两权分置”到“三权分置”的制度创新。